信息采集 尚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,参加继续教育前,请先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(https://ausm.mof.gov.cn/index/ ),完成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。
针对人群
本市范围内行政机关、企业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,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,应当在取得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。
办理年度 开通年度:2025年。
截止时间 2025年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18点,学习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24点。
学分要求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不少于90学分,专业科目60学分(其中专业通识知识学分不少于20学分),公需科目30学分。
考试要求
1.考试内容:公需课所学课程内容
2.考试时长:4小时
3.题型:单选(10)、多选(5)、判断(10),每题4分
4.总分:100分, 合格:60分
5.考试次数:不限制,考试通过为止
审核查询 完成培训后,会计人员在“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(https://ausm.mof.gov.cn/index/)”中继续教育模块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申请及登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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